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县工商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精心组织,严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化领域业务融合推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宣传
一是深学细悟核心要义。持续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见行见效。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等。据统计,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等19场次。
二是开展节日宣传精准普法。结合“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电信日、科技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模式。线下深入工业园区、商圈社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资料;线上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法治解读文章,灵活运用“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据统计,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深入实施民法典,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主题法治宣传咨询活动4场次。
三是深入企业普法解惑。聚焦民营经济、外资外贸等重点领域企业需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中小微企业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进行专题讲解;为外贸企业提供“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导,以县工商信局为“法治联络点”,联合县司法局、法律顾问等专业团队为企业解读跨境贸易合同规范,解答涉外法律问题等。据统计,今年组织局工业、商贸、电商物流企业普法宣传小组进企业开展行业法律法规进企业15场次。
四是执法中渗透法治理念。结合行政检查同步开展“嵌入式”普法,在企业资质核查、市场秩序监管等行动中,现场解答许可审批、公平竞争等问题,形成“执法+教育”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按照市工信、商务、科技等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共完成行政检查13次。
(二)坚决落实干部学法制度
构建“分层分类、常态长效”的学法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内容,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既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提高用法、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建立“领导带头学、骨干授课学、全员自主学”机制,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业务骨干分享执法案例。据统计,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法律讲座2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活动,学习率和参考率达到100%。
(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起草-初审-复审-审议”全流程审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格参照国家、省、市惠企政策标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合规合法的奖补支持政策文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专业意见和公众意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服务工作。今年来,我局按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促进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紫金县促进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紫府办〔2025〕6号)已印发实施,《关于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进行了修订,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
(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集体决策制度,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对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方位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27次,其中涉及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招引项目签约准入等法治相关议题30多项。
(五)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升级“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深入实施投资项目代办制工作机制,优化“接件—转办—跟踪—反馈”全流程服务体系,覆盖工商注册、项目备案、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实现“签约即介入、落地即服务”。2025年代办结事项共办理178项,代办小组对接企业共有26家,服务企业次数约达到340余次。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生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开展“破除地方保护”专项行动,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参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对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政策全面开展审查和修订。经梳理,已废止建厂补贴、企业上市扶持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事项3项。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实施局领导联系县领导挂钩服务企业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据统计,至目前止,协调解决用林、用地、用工、融资等事项25件(次)。
(六)加大涉外法治工作力度
针对外资外贸企业持续强化涉外法律供需对接,深入走访企业了解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及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联合县司法局及法律顾问等有关部门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在企业内部加强涉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讲解国际贸易规则、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据统计,今年培育重点外贸企业11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规划抓好落实。结合本单位主要业务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年初明确本单位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各业务领域的学法、普法和执法工作,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示范带头学法遵法。带头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法学习和考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履职,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重大项目推进前,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和市监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以身作则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压实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并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局党组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干部述职、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办公条件,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法治建设落实情况,对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业务股室或个人及时约谈提醒。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评价机制不完善
宣传仍以“摆摊发资料、线上推文章”为主,缺乏沉浸式、互动性的宣传形式,如短视频、情景模拟等创新手段运用不足,对年轻创业者、跨境电商从业者等群体的吸引力不强。未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仅通过参与人数、资料发放量简单衡量效果,未开展知晓率、满意度问卷调查,无法精准掌握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法治服务企业的精准度不够,专业性不足
服务存在“大水漫灌”现象,未针对制造业、服务业、外贸企业、电商企业等不同类型主体的需求定制服务,如对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投资加计扣除、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法律支持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我局暂无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仅覆盖通用领域,面对跨境纠纷、反垄断调查等复杂问题时,服务能力受限。
(三)干部职工队伍的普法执法培训力度不足
对局内干部职工的普法执法培训侧重理论灌输,以及对一些简单法条法规的记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理解不深,无法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深入的法律服务指导,在处理企业投诉时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此外,对新产业、新技术的引导和监管领域的培训内容基本空白,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需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局干部职工大会,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突出宪法、民法典学习重点,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调整充实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化普法宣传工作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针对工业商贸领域加强宣传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绿色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完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实施“三重一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核机制,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合同审核、涉法事务处理等行政决策全过程。
(三)完善工商信领域法治监管机制
优化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化工业制造、商贸流通、外资外贸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标准,积极联动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的干扰。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流程、用语规范,落实“立查立改”规范程序,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推进智慧监管,适时搭建数字化企业监管平台,整合数据实施分类监管,对失信企业开展重点核查。
(四)持续加大外资外贸企业涉外法律服务力度
健全服务阵地,拓宽涉外企业法律咨询渠道,增设线上咨询通道,在进出口企业设立普法宣传角,摆放双语资料。精准对接需求,建立外资外贸企业法律需求台账,针对跨境合同、知识产权等痛点,开展 “一对一” 服务。将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延伸至外资外贸领域关键环节,联动上级部门解决跨境争议,助力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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