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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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出行交通工具,为规范县城公共交通客运价格行为,促进我县新能源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12〕149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县城公共汽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依据客运成本、县城综合交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紫金县城公共汽车票价标准。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规范票价体系,杜绝乱收费、随意调价等现象,保障乘客消费权益,提升公交行业公信力。坚持公共交通公益属性,定价兼顾居民支付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普惠票价、优惠票制降低日常出行成本,保障基本出行权。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
2、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12〕14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我县县城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和票种实行分段票制和计程票制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实行低票价政策,公交线路以18公里为基数,乘坐18公里内(含18公里)的线路普通乘客票价2元/人/次;超过18公里每增加5公里(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加价1元/人/次。
刷卡或手机移动平台支付按9折优惠,即1.80元/人/次。
(二)票价优惠政策
1、具有我县行政区域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坐。
2、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支前民兵民工)免费乘坐。
3、残疾人持有残疾证件免费乘坐。
4、每一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买半票。
5、中小学生实行半价优惠。
(三)为方便群众出行,如需增开县城公共汽车运营城乡线路,18公里内(含18公里)县城公共汽车普通乘客票价按普通乘客票价执行;超过18公里后每增加5公里(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加价1元/人/次。具体由公共汽车公司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执行。
明确本次制定的价格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在紫金县城区域内行驶的公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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