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告知书
为保护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做好 2026 年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6〕1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87号)要求,现将我县落实2026年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二、禁渔水域范围
紫金县辖区内所有天然水域(主要包括东江干流、秋香江及其支流,以及全县其他河流、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渔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之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监督,在禁渔期内发现在禁渔水域范围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我县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渔具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我县正常渔业生产和禁渔秩序。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监督电话:紫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股0762-7833212
特此告知,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

粤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