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退占道保证金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规定,我局拟对2012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收取的占道保证金予以集中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费,相关未退资金将统一上缴县财政,不再予以受理。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办理地点: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股(香江中路尔崧中学操场侧)。
(二)联系电话:0762-7888971。
三、办理退费需提供的资料
1.原始缴费凭证(开票单据);
2.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卡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告。
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日

粤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