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紫金县自然资源局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落实“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有效应对我县山体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2026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抢险队领导机构及其应急队员
组 长:张建堂
执 行 组 长:朱耀祥
成 员:黄 勇、亢玉龙、李镇荣、张靖锋、孙俊威、郑贵金、刘祖安、洪宝炬、陈盼、张兴权、王妙波、刘锐辉、张依丛、周 宁、罗昕祺、江尉然、欧阳绍敏、钟景政、洪奕锋、叶新营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队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应急队伍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和物资准备。
(二)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建立应急联运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一支应急队伍。
(三)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置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工作的关系。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指导地质灾害群防群控,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趋势分析和防范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组织遇险人员紧急转移,参与地质灾害、安全生产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队伍管理机制。成立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划分的原则,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的岗位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应急事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集结到位,在应急队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宣传自然资源系统有关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意识及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集中一次对应急队伍人员进行救援知识与技能集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技能。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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