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统计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河委办〔2022〕14号)以及《中共紫金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紫发〔2025〕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紫金县统计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机制。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夯实全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为紫金加快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学习研讨: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把握其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某一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其他地区一些具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和相关学习读物。《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著作选读》等著作和相关学习读物。
三、学习形式
每次“第一议题”学习,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行领学或传达学习内容,并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措施。也可以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场景,提升学习实效。将“第一议题”学习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2次“第一议题”学习。会后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规范地记录每次学习主题、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过程记录及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式、重要抓手,要坚持常态化,形成制度化,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防止“一阵风、一场雨”;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第一议题”学习进一步增强职责担当,练就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提高领学带学的本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落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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