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上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紫城镇党委下辖的西城社区、安民社区、通惠社区、九田社区、上坝社区、城南社区、附城社区、城西村、林田村、蓝坑村、中洞村、衙前村、石陂村、龙鸣村、乌石村、下书村、鹧鸪村等17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精心谋划保落实。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其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镇实际,逐条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并将整改任务分解至各村(社区)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主要领导担当整改先锋,亲力亲为促整改。紫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反馈问题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整改工作,带头深入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实地督导,严格把关整改措施和效果,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所驻村(社区)的整改任务全程跟进、一抓到底,检查整改进度与成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党委注重狠抓整改落实,逐项清零求实效。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及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村(社区)完善内部管理、财务监督、服务群众等方面规章制度50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剩余问题整改,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在村(社区)落实情况方面
1.重视学习一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镇党委选派工作人员到村(社区)指导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开展检讨反思,明确将其作为党委会议必学内容,要求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和记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实现村(社区)“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重新平整辖区内撂荒耕地,加强复耕复种工作监督,通过强化线下+线上宣传引导,强调复耕复种重要性,引导村集体或村民种植粮食作物,确保耕地有效、长期利用。
3.加强治理社会隐患。一是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对削坡建房住户的巡查,实行全覆盖、拉网式、动态化风险管控,对存在隐患的住户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要时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地段人员,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二是全面开展入户走访,针对部分违规住人且未安装防火门的商铺,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商户自觉养成良好消防习惯,主动参与整治;对违规住人且未安装防火门的商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按期完成防火隔离整改。三是严格遵循《紫城镇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实施要求,各村(社区)开会研讨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安排专人跟进整改,全力配合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入户工作,逐户核查,厘清界限,协调解决林权争议,有序推进工作,完成补偿金发放工作。四是增强应对高温极端天气带来的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切实加大护林员防火巡查频次与力度,重点监督各村(社区)入山防火检查点在特殊防护期的全天候值班值守。同时,组织各村(社区)通过线上微信群、公众号及线下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密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着力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与应急能力。五是全面完善乌石村辖区土地抢建违建安全巡查台账,严格落实“每日一报”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报告;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建立村干部包片巡防机制,实现巡查全覆盖、责任到岗到人。
(二)“百千万工程”落实情况方面
1.强化美丽乡村建设效果
一是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保洁员及志愿者,聚焦房前屋后杂物乱堆、垃圾清运不及时、污水乱排等现象,开展卫生保洁活动,确保可视范围干净整洁。加强绿美植树项目的日常巡查管护,定期做好对种植植被浇水、修剪、防治病虫害等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道路两旁锈蚀栏杆、已损坏党建文化墙及时进行修补、刷洗并重新上漆,确保宣传内容完整,并安排人员定期维护。同时,压实网格责任,引导村(社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得到落实。二是强化推进“三清三拆”工作。坚持把“三清三拆”作为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镇主导、村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为“三清三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各村整改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针对“三清三拆”工作中存在的存量违建拆除、顽固卫生死角清理等普遍性难点,以及各村(社区)在思想冲突、宗族矛盾、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特殊性困难,坚持“一村一策”,深入研判问题难点,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解决方案,确保拆得掉、清得净、稳得住。定期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经督促仍无改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三清三拆”工作目标全面达成。三是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定期安排专职保洁员,对辖区内公共厕所设施进行日常清洁和设施检修,确保公厕环境整洁、运行有序。加强日常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快处理,保障使用安全与环境卫生。四是持续推进国省道旁外立面改造工程。通过前期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再到协调多方资源、科学制定工程方案等措施,确保外立面改造工程高效推进。截至2025年7月,已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五是因地制宜推进“四小园”建设。明确各村(社区)管护责任主体,推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片区,由村“两委”包片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六是落实河道清理工程日常管护。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加强河道巡护,安排人员分段巡查,负责日常保洁和问题上报,定期做好清漂、除草工作,保证河道环境整洁干净。
2.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各村(社区)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加大巡河力度并做好记录,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杂物、修缮边坡坍塌、制止盗采河砂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尽责、负责、担责。二是规范家禽养殖。通过宣传引导,向村民讲解家禽圈养的重要性及相关规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对未圈养家禽严格管控;配合镇城管办对违规养殖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令养殖企业完成排污设施改造,严肃追责逾期未完成的企业。三是扎实推进污水治理。紫城镇紧密联系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在龙鸣村、乌石村、石陂村、衙前村、鹧鸪村积极配合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各村建设工作仍有序推进:龙鸣村共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2个、生态滤池1个,接入户数22户;乌石村建设或翻新纳厂设施3个,接入户数20户;石陂村已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接入户数3户,正在建设1个纳厂设施,预计可接入100户以上;衙前村共建成13个资源化利用设施,接入户数43户;鹧鸪村共建成9个资源化利用设施、1个生态滤池,接入户数61户。后续紫城镇将继续积极配合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加快推进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村落户。其次,针对辖区内污水乱排乱放问题,镇城管办会同执法队,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对存在污水直排、偷排行为的单位(含企业、加工点、养殖场等)和个人,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全面停产。要求违法单位及个人限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无处理能力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3.聚焦解决民生领域短板问题
一是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由村“两委”指定专人,根据“村村通”饮水工程项目内容,实地核查情况及村内客观条件综合研判,系统收集、整理村民意见与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民意报告,呈报镇主管部门。同步对接上级水务部门,建立专线沟通机制,确保该民生工程实现实质性开工。目前“村村通”饮水工程正在逐步建设中。二是解决群众出行难。林田村委会为保障群众出行,于2025年8月已出资自行修复因2024年水灾导致双龙车田小组损坏的道路,现群众可正常出行。三是加强惠民政策宣传解读,组织村(社区)干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学习惠民政策内容,入户走访宣传居民医疗保险、特殊人群补贴、高龄津贴政策,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特殊人群、困难群体提供上门代办服务,并核实辖区内误发、错发慰问金的当事人,要求当事人退还慰问金至国库。四是全面核查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情况。对逾期未发、漏发、错发等现象进行逐项比对,现已将批文失效的紫金县2012年第十批次用地征收项目征地养老金退回过渡账户。
4.加强绿美紫金生态建设
组织西城、乌石、上坝、安民、永安、通惠、九田等社区党支部党员于2025年3月在黄花岗顶开展护绿补种行动,全面清理杂草及虫害,补种樟树130株。对各村(社区)责任林区全面开展除草、扶正、补种等管护工作,确保苗木健康生长。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规范集体资金资产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集体资产管理。依法重新签订衙前村超过法定最高年限的土地承包合同。其次及时跟进中洞村与三华李种植基地投资收益诉讼进展,现法院已执行判决。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厘清村(社区)硬底化工程捐资、集资情况,确保集体工程建设的支出合理、项目工程实施有效。三是指导各村完善村级资金审批流程,规范票据管理和报销手续,补充缺失的固定资产报账材料。明确重大支出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加大工程监管力度
一是规范报账程序。紫城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要求各村(社区)对近年来村级工程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核查票据合规性、审批程序完整性和验收资料真实性,现已针对发现的15项工程项目问题,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严格规范报账流程管理,明确要求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合同协议、预决算报告、竣工验收单等全套资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缺失材料一律不予报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公开透明。对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村(社区)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则依法进行处分。二是规范工程款管理,清退多付税金。关于巡察反馈“多付工程款税金”问题,明确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立即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人员,对涉及问题的工程项目合同、结算凭证及完税证明进行“回头看”,逐笔核对付款金额、计税基数与实缴税额,锁定多付税金的具体项目、金额与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缴退返。根据核查结果,由村委会正式发函,向相关施工单位明确说明多付税金情况,责令其限期返还。对拒不配合的,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所有追缴退返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目前,已收回退返多付税金51379.33元退回至国库,后续尚未退还税费的相关村、社区正持续跟进整改,逾期未回应或未退回相关费用,将采取法律措施追回多付税费款项。
3.整治过量采购物资现象
指导要求村(社区)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完善出账手续。清点闲置的过量防疫物资,明确专人保管,实行“一物一登记”,定期盘点,及时调剂闲置物资,将库存物资发放给困难家庭及有需求的村民,规范签领手续,确保物资去向清晰、使用合理。
4.严格把关报账审核
一是指导各村、社区针对财务报账问题,编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培训,严格执行报账制度,明确每类支出必须提供的核心材料。工程类需提供合同、预决算、验收报告、税务发票;采购类需提供采购清单、入库单、领用记录、正规发票;劳务类需提供用工清单、签到表、银行发放记录。做到“无清单不收件、无凭证不报账”。单独设立工会会计账目,明确收支明细与资金来源,规范审批程序,杜绝无票支出,确保所有开支手续完备、凭证合规。二是针对补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镇综合事务中心开展专项检查,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要求各村、社区实行“发放前政策公开、发放中过程公开、发放后结果公开”。核查发放标准及依据,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追究村级审核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指导要求各村、社区分类明确村级财务、合同、项目等事项的必要签批流程,编制村级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支出需经经办人、证明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联签,合同协议必须附两委会议记录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代签、补签、倒签、签批不严造成损失等违规行为,追究签批人连带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四是镇纪委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监委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监督不力、流于形式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积极支持村、社区监委大胆履职,为其正常开展监督工作“撑腰鼓劲”,对打击报复监督人员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5.深化财务风险整改
一是实行拨付申请前置联审。对所有村级款项拨付须附齐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会议记录等全套材料,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报镇综合事务中心进行业务合规性与程序完备性双重审核,缺失材料或程序不全的一律退回补正。二是规范现金支出。要求涉及整改问题的村、社区补全现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每笔现金支出的时间、事由、金额、经办人及审批人,并附相关原始凭证。明确规定原则上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大宗采购等大额支出。特殊情况下确需现金支付的,必须事先报镇综合事务中心审批并附情况说明。三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管理。所有专项支出必须提供事由说明、预算明细及佐证材料,严禁与其他经费混用。镇综合事务中心对专项经费实行从下达到使用的全流程跟踪,确保用途与申报项目完全一致。对挪用、套取专项经费的,全额追回资金并追究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村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定和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重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选派工作人员到涉及问题的村、社区指导并要求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项目的决策制度、公开表决以及公示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方可实施。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选派工作人员到涉及问题的村、社区指导,并要求社区“两委”干部和监委会成员组织学习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指导,所有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通过,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2.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建设
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常态化的上门服务机制。对于因年龄、健康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老年党员,由支部委员或指定联系人定期开展“送学上门”,确保党的理论学习和重要精神传达全覆盖。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每周在社区党员微信群等线上阵地,推送“学习强国”平台精选内容、重要政策解读等学习资料,便于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营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应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征求老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详细了解其时间安排与身体状况。在统筹会议时间时,应尽量安排在多数老党员便于参与的时段,体现组织关怀。会议应聚焦核心议题,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关键问题的深入讨论和必要决策上。议程设置应精简高效,确保会议质量,切实发挥组织生活会在强化党员教育、促进党内民主中的作用。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更加贴近党员实际需求,在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的同时,体现党内关怀,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与战斗力。
3.彻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村(社区)干部问题
由镇纪委牵头、平安法治办协助,通过调阅会议记录、财务凭证,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经查证,一是关于反映安民社区干部征地养老金发放问题。为确保符合征地养老金政策的村民能及时、准确领取款项,安民社区“两委”经集体研究,决定暂由熟悉具体情况和人员的北门居民小组长负责款项的保管与有序发放。该决策履行了集体议事程序。该款项的保管、核对及发放过程,符合村级资金管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未发现侵占、挪用、违规发放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关于乌石村村干部因隐瞒犯罪事实骗取入党事项问题,经查证,反映干部实为蓝坑村干部,经镇纪检办初步向紫金县公安局核实,该干部无犯罪记录,不存在隐瞒犯罪事实骗取入党的情况。
4.严肃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所属党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文件规定内容,党员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应尽的义务,不应附加任何物质报酬条件。根据党内法规及相关纪律要求,严禁以“会议补贴”“活动补助”“误工费”等任何名义,向参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的党员发放钱物。各村(社区)党组织需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坚决杜绝将组织生活福利化、庸俗化的现象,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就会议记录格式、内容要求和纪要撰写规范进行讲解与演练。严格要求相关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制度内容全面落实,做到会前制定详细计划、会中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会后及时形成规范纪要。有效推动了“三会一课”记录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相关台账资料已整理完备。三是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与指导。督查重点聚焦会议程序规范性、自评与互评材料的真实性与深刻性,以及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积极探索形式创新,通过利用多媒体、红色旅游、禾坪说事等方式多样化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将组织生活与联系服务群众、议事决策相结合,从而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际效果。
5.提高“三务”公开透明度
进一步规范我镇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严格要求各村(社区)依据县级相关制度与指引,系统梳理并细化党务、村务、财务三大范畴的具体公开事项、详细格式、详尽内容要求和确切更新时限。推行“统一模板、统一格式”,及时更新、撤换公开栏上过时、破损的公开内容,确保各村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易懂,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6.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指导各村(社区)明确从申请到转正5大阶段25个关键环节的材料要求与时间节点,村级党组织须按清单准备材料,详细记录培养考察、会议讨论、投票表决等过程,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目前各村(社区)已补充完善党员发展程序材料。
(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准确落实整改部分村(社区)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核查安民社区办公用品管理问题。现已查明,相关开支确系用于购置办公用品,但存在因计划不周、控制不严导致的采购数量过多问题,继而造成了账目上的虚列。社区已完善采购、登记、领用及库存管理制度,大力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加强需求计划审核,从源头避免非必要或过量采购。目前,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均做到票据齐全、清单明细清晰,并严格、及时地执行出入库台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有据可查。二是针对城南社区就教场居民地坟安置费支出记录不全问题,已完成专项整改。现已对相关支出逐笔补全开支明细、事由说明及经手人、审批人等信息,确保每笔费用支出依据充分、记录完整、流向可溯,已实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的整改目标。三是乌石村组织召开了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重点研究并审议通过了《乌石村财务管理制度》与《乌石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两项重要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所有村级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层级审批程序,并对大额现金的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要求全面推行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此举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村级现金管理,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切实提升村级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与透明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未完成事项
当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但仍有部分需长期推进或情况复杂的事项尚在攻坚。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我镇党委将明确阶段目标、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加强调度协调,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不留死角。对于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将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方式,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我镇党委将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注重整改“长久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规范。全面梳理并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限时整改、长效保持”的闭环管理体系,真正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镇村干部的纪法教育和廉政提醒,筑牢思想防线。镇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加强对整改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通过内外联动监督,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62-7823726;邮政地址:广东省紫金县紫城镇中山路83号。
中共紫城镇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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