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开采稀土资源行为排查整治的通知
稀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是国家重点保护开采矿种。私挖滥采行为,不仅造成国家资源的严重损失,而且造成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严重后果。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稀土资源巡查监管的工作要求,坚决保护我镇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重点区域,强化巡查排查
各村(社区)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在辖区范围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一是养殖、种植场所及周边;二是历史非法稀土采矿点;三是村与村、镇与镇交界的偏僻区域、人烟稀少地段及水源地周边;四是开路种树等挖山取土工程现场。各村(社区)要组织包片干部、网格田长、护林员、村小组长将非法开采稀土巡查纳入日常工作,结合“田长制”巡田、森林防灭火巡查等工作同步推进。
二、深化部门联动,从严打击整治
各村(社区)在巡查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非法开采稀土现场,要第一时间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和公安,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先行组织力量控制现场、固化证据。相关线办(中心)、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与线索移交工作,对非法采矿点严格落实“三不留一毁闭”措施(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彻底清除隐患;同时建立台账加强后续监管,定期巡查,坚决防止盗采行为死灰复燃。
三、加强宣传引导,凝聚保护合力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包片干部、村小组长、护林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醒村民留意周边环境变化,重点关注以下四类核心迹象:(1)环境异常。留意土壤是否出现不规则土堆、异常颜色斑块或未经审批的裸露地块,水源是否突然浑浊、变色、有异味,植被是否存在新鲜砍伐痕迹或带状缺失。(2)设施痕迹。警惕偏僻区域的塑料桶、水泵、发电机等采矿工具,以及简易沉淀池、不明管道、彩条布搭建的临时工棚,还有残留的化学药剂包装。(3)人员与车辆动向。关注非本地人员在敏感区域频繁逗留且回避询问、夜间用头灯活动的情况,以及无牌、遮牌车辆在偏僻路段行驶且严密遮盖车厢、在历史采矿点等区域短暂停留后快速离开的异常行为。(4)周边线索。重视夜间异常声响、陌生车辆出入等信息,同时排查养殖棚、废弃房屋等封闭空间是否有刺鼻气味或矿泥痕迹,警惕借挖山取土、植树造林等工程名义超范围开挖且土壤异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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