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

发布时间:2019-08-03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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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 办件类型:即办件

三、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 办事依据:《河源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五、 办理条件:

对于主动申报和在工作中发现离开原住址的流动人口,经核实属实的,注销其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信息。

六、 所需材料:

1、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居住证

七、 办理流程: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登记申报。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

八、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