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
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 办件类型:即办件
三、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 办事依据:《河源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五、 办理条件:
对于主动申报和在工作中发现离开原住址的流动人口,经核实属实的,注销其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信息。
六、 所需材料:
1、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居住证
七、 办理流程: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登记申报。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
八、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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