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一、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办事依据:《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五、办理条件:1、已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经县级以上并发症专家鉴定组鉴定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2、申请材料齐全。
六、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紫金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申请表3份,免冠1寸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份,手术证明1份,县级以上并发症专家鉴定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紫金县农村信用社个人结算账户1份。
七、办理流程:1、初审。村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后,并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名单报镇计生办。2、审核。镇计生办在接到村委会的初审对象名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报县卫健局。3、确认。县卫健局妇幼老龄和家庭发展股负责对镇计生办已审核的对象名单,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4、张榜公布。村委会送镇计生办审核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名单,应同时在村委会张榜公布十日,以接受群众监督。5、发放。
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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