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服兵役注销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办事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
五、办理条件:
本辖区户籍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六、 所需材料:
1、《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如父(母)代办,则提供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收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七、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八、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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