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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记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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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办事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

五、办理条件:

本辖区户籍居民死亡的。

六、所需材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七、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八、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