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无户口人员入户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办事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河源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九款第二项
五、办理条件:
对于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可先办理户口登记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加注存疑人员信息标识,待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六、 所需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2、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
3、刑事侦查部门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
4、无户口人员的《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5、派出所调查证人证言。
6、派出所调查报告
七、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户政窗口受理后,报送县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批,呈报市公安户政部门核查。户政窗口办结。
八、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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