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楼)牌号变更
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 办事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第四条第二款
五、 办理条件:
户籍居民或单位因道路、小区名称变更或建筑物顺序变动,造成门(楼)牌变动的,可申请办理门(楼)牌号码变更。
六、 所需材料:
1、门楼牌申请表
2、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产证
4、属农村的提供村委会的建筑物地址证明
5、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
七、 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核准后,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八、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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