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救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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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个人或家庭对象的临时救助。

四、办事依据:《关于印发紫金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办理条件: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居民或家庭的临时救助

六、所需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联系电话。

4、疾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需提供: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当年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复印件)、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明细凭证;

5、交通事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需提供交警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

6、意外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意外事件证明;

7、上学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需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特困户需提供特困供养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县扶贫办证明,其他贫困家庭需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8、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

9、张榜公示名单;

10、《入户调查表》;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个人申请→镇政府核对→镇政府审核→县局审批。

八、办理时限:依救助程序规定。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