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登记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
四、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四章
五、办理条件:符合《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六章规定
六、所需材料:1、就业申请表(1份)
2、培训登记表(1份)
七、办理流程:申请人县残联提出申请(镇中心社会事务办窗口)→受理(县残联)→职业技能评估→职业技能介绍→预约用人单位→定岗→通知申请人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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