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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紫金县环保局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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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关于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紫委办〔2018〕2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紫金县环保局201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教育学习主题和总体安排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局党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执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新的更大作为奋力开创紫金新时代发展新局面,为加快紫金振兴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3-5天的时间(8月27日-8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二、教育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通起来,一体贯彻落实。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有力;深刻认识当前我们党面临的风险考验和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深刻认识紫金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历史责任,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做到抓学习、勇担当、勤作为、重实效,坚决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为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河源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紫金贡献。

(二)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用好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围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政治自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月活动,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局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学习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把纪律教育活动抓实抓好。

(二)丰富教育载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选动作。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多样载体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活动。

(三)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过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把纪律教育学习的过程作为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

(四)总结活动情况。要及时将本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特色、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以信息形式报送。9月17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