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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紫城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07 来源: 紫金县紫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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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紫金县紫城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机关:紫金县紫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紫金县紫城产业集聚区位于紫金县城西北部,规划区范围东起紫金县紫城镇黄花村水澄路口,西至中埔村周边,以规划建设的国道G355线为中轴、南北纵宽约1公里,规划总面积10.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6-2030年

  产业发展定位:规划依托深圳龙华(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将重点发展新电子、新能源、新装备、新食品。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规划纲要编制阶段:通过对规划可能涉及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对规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数据,初步调查环境敏感区域的有关情况,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同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案。

  (2)规划研究阶段:评价可随着规划的不断深入,及时对不同规划方案实施的资源、环境、生态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综合论证不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供其在不同规划方案的比选中参考与利用。

  (3)规划编制阶段:

  a)应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推荐的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从战略和政策层面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如果规划未采纳环境影响评价推荐的方案,还应重点对规划方案提出必要的优化调整建议。编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方案,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

  b)如果规划选择的方案资源环境无法承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减轻对策和措施,以及对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范围尚无法做出科学判断时,应提出放弃规划方案的建议,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

  (4)在规划上报审批前,应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审查,并提交给规划编制机关。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9)公众参与;

  (10)困难与不确定分析;

  (11)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紫金县紫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紫金县城新紫路305号 邮 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7826806

  联系人:叶主任

  (2)评价单位: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72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鹰大厦26A 邮编:518016

  联系电话:0755-82915345

  联系人:蔡工、陈工邮箱:szhxhb@163.com

  紫金县紫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