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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金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 县审计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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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局长     叶小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议,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重要要求,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17年,我县扎实开展财政工作,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监管,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成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2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6447万元,非税收入22803万元),比上年增收3973万元,增长6.09%。实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20815万元(其中,专款128878万元),政府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56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本级财政的支出。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等民生实事支出31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程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已覆盖所有部门预算单位,有效整合调度闲置资金与存量资金,2017年度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金额428106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12166万元),占年度支出的89.82%,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效益性,推进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线运行,有效发挥了监督、警示和纠偏作用。

----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大,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整改。对部分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县审计局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加强后续整改工作,力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管理和4个县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7年度,我县财政总收入68106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84393万元),财政总支出578366万元,财政总收支对比结余10269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财政决算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够强。县财政部门2017年度年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有8个事项被调增、9个事项被调减、未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的规定程序有14个事项,共涉及金额95316万元。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65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仍有65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82万元、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179万元、其他92万元。

3.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未达到最大化。至2017年底,县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6768.17万元。其中,定期存款(1-3年)15000万元,活期存款11768.17万元,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活期存款除预留三个月支出金额565万元外,余额11203.17万元未及时转存定期(审计期间已督促转存定期10000万元),基金增值未达到最大化。

4.未严格执行BT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实施省道S242线县城段改线工程,形成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涉及金额11.27亿元。

(二)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力度不断加大,“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国土局应收未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3147.42万元,欠收比例71.45%;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少缴县财政专户耕地储备指标转让收入645.47万元。

2.由于县住建局把关不严,导致3个企业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4.45万元、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124.9万元。

3.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税费,涉及金额48.08万元。截止2016年底止,紫城镇租赁收入少缴税费7.27万元;截止2017年6月止,县妇幼保健院未代扣代缴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40.81万元。审计期间,紫城镇已补缴税费7.27万元。

4.部分单位罚没款未实行罚缴分离,涉及金额80.98万元。县经商信局生猪罚没收入42.58万元、县安监局罚没收入38.4万元,在向当事人收取现金后存入本单位账户,未按规定由罚款当事人持处罚决定书到财政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5.部分单位购置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32.25万元。其中:县安监局24.64万元、县总工会17.91万元、县信访局10.48万元、县林业局12.92万元、县档案局23.25万元、县国土局13.3万元、县人民医院29.75万元。

6.部分单位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487.27万元。其中:县农机局18.8万元,紫城镇21.67万元,县国土局426.14万元,县民政局20.66万元。审计提出建议后,财政部门收回466.61万元闲置资金。

7.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县文广新局2017年的年初预算未将县博物馆等6个下属单位的预算纳入统一编制,县民政局2017年的年初预算未将上年经费结余、上年项目结余及本年正常的项目支出编入年初预算。

8.县文广新局违规挤占专项资金48.33万元。其中:用于局办公用品购置费等11.89万元、用于县博物馆一楼展厅天花改造等费用25.43万元、用于县图书馆设备购置及场馆维修等费用7.93万元、用于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展板工程款3.08万元。

9、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79.31万元。其中县文广新局28.32万元、县民政局41.66万元、县城管局9.33万元,分别占应采用公务卡结算金额的38.55%、52.98%、4.72%。

10.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核销住房公积金呆账贷款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4.27万元;二是借出住房基金300万元未及时收回。

11.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够规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列支业务招待费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作为报账附件,涉及金额16.37万元。

12.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及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结算未报县政府审批,其中审定价4633.1万元、设计变更和签证增加工程1290.48万元;二是县人民医院住院楼洁净手术部和产科洁净工程超预算未履行审批、财政评审程序,涉及金额99.38万元。

(三)镇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瓦溪镇、苏区镇、敬梓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各镇镇政府及财税部门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县政府决议,积极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镇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49.2万元。其中:瓦溪镇32.9万元、敬梓镇16.3万元,上述收费均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坐收坐支。审计发现问题后,敬梓镇于2017年1-2月上缴财政专户16.3万元。

2.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纳入评审中心评审,涉及金额456.24万元;二是2个工程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7.45万元;三是1个工程未取得合理发票,涉及金额57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2014年、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并对我县2011年至2017年“一事一议”235个奖补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其中疑点较大的28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较好地使用专项资金,履行基本建设及政府采购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部分水利设施项目未按批复计划要求进行实施;2.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160万元;3.个别项目农资补贴报账手续不合规,涉及金额36.05万元;4.完工移交后的工程管理有待加强。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筹集使用方面不够规范。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申报程序不规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程序资料不真实、不规范,村民代表签名一人多签。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规范。一是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或者议标;二是村级、镇、县农业和财政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均无专业机构或设计人员和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三是绝大部分项目的工程造价结算由村委与施工方自行办理。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有的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二是有的多报财政资金;三是有的虚假申报自筹资金数额,骗取财政奖补资金;四是有的项目超付工程款;五是有的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六是有的白条支付工程款;七是有的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八是有的村级自筹收入、支出未入账反映。通过审计调查,村主动退回“一事一议”违规使用资金45万元,审计部门就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疑点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三、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跟踪审计了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2016年安居工程政策推进落实、2017年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及“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深化对口帮扶工作落实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大力简化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但审计仍发现如下主要问题:一是移动宽带普及率、移动通信基站新建站址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标任务未能完成目标;二是农村农房改造工作推进较慢;三是部分项目建设暂缓、停工;四是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秋香江大坝桥至余屋桥南北两岸延伸段)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五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部分工作进展较慢。

四、企业审计

重点对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县散滩三级发电站了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各企业能较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建设较为健全,但审计仍发现如下主要问题:

(一)紫金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方面。一是有2个工程大额现金支付征地补偿款和工程款,涉及金额209.56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作为报账附件,涉及金额19.14万元;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有4个工程结算未报县财政评审,涉及金额124.61万元。四是未及时收取店租及果场承包款,涉及金额23.36万元。其中:金惠酒店租金21.20万元、联兴果场承包款2.16万元。

(二)紫金县散滩三级发电站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方面。一是未扣缴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4.18万元;二是虚增成本费用,欠缴企业所得税12.76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准确。同时,坚持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的原则,督促指导部门科学编制完整的综合收支计划,特别是要将本部门上年经费结余、上年项目结余及本年正常的项目支出编入年初预算,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此外,增强综合预算观念,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控制,强化计划管理,确保各项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规范预算收支行为。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原则,建立从预算管理、投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全过程资金监管体系,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民生等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转移资金用途的单位,要作出详细说明,确保按资金用途使用。此外,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公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和省市县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加快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做好政策衔接与宣传,强化政策落实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社会经济和民生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紫金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他问题已分别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违法违纪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整改落实中。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