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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金县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09 来源: 县审计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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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和《河源市审计局对紫金县2019年上半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河审法﹝2019﹞11号)的工作安排,以及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紫金县审计局对本县2019年上半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我县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情况、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实体经济扶持政策总体落实情况等四方面,抽查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河源紫金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紫城白溪村委和南光村委等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一、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

审计调查选取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年下半年实施的用水报装的3个企业案例,查阅核对报装档案资料,审核填报《用水报装调查表》真实性、准确性,未发现有用水报装办理环节多、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程序、办理时限长、资料多、成本高等问题。3个企业案例未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绿地树林审批、城市道路占掘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审计调查选取广东电网河源紫金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下半年实施的用电报装5个企业案例,查阅核对报装档案资料,审核填报《用电报装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未发现有用电报装办理环节多、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程序、办理时限长、资料多、成本高等问题。5个企业案例未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绿地树林审批、城市道路占掘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二)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情况

1.审批权下放和任务清单编制情况

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资料反映,省市交通业务主管部门将大部分资金审批权下放至市县审批,省业务主管部门将有关政策、资金用途、扶持对象和范围、初步绩效目标、工作任务等总体要求提前通知县组织项目入库。2019年县交通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交规函〔2018〕1795号)的要求,编报了《2019年省“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分配计划表》,已上报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平台项目库管理。

2.项目库建设管理及配套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材料反映,县项目库已于2019年1月1日投入使用,对2019年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均在项目库中选取,对省财政厅指定的项目亦已录入项目库;于2019年4月修订了《紫金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正在研究适合本县的项目库管理办法。

(三)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公告内容反映,紫金县发改局能按上级有关规定将我县现行的收费项目进行整理归类、编制收费目录清单,并对收费目录更新公告实行动态管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审计抽查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地方公路站等单位,基本上能执行国家和省近年来4个领域部门内已取消、停征、免征和降费标准等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抽查了紫城白溪村委和南光村委,未发现存在自立名目向企业收取关系协调费等各种费用、针对企业乱罚款和摊派、以各种名义向辖区内企业借款且长期未还、以及以捐赠款名义收取企业款项和收取政策外费用等现象。

(四)实体经济扶持政策总体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工业投资行动计划情况

紫金县发改局认真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我县工业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以政策为指引,提高改革工作的规范性,起草并配合县政府印发《紫金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紫金县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等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好“最多跑一趟”准备工作,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出件的无纸化、便利化备案和核准方式,确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项目申请报告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大大提高了时效性和便捷性。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共办理审批类项目52个、工业备案类项目95个。

2.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情况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我县就业创业环境。一是加大就业服务力度,举办各类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协助重点企业招工,2018年至2019年3月,我县城镇新增就业732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90人,促进创业人数242人,创业带动就业699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67人。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各类特殊人群劳动力和推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2018年至2019年3月共扶持资助复退军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创业16人,发放一次性创业和租金补贴共12.8万元,兑现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共324.81万元,促进就业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一定的效果。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及时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

至审计调查时止,紫金县财政局仍未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不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市县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粤财办函[2019]73号)任务清单中“一、聚焦预算编制方面……(三)做细做实项目库……根据省级出台的《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级项目库管理细则……计划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前……”的规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紫金县财政局于2019年5月13日才收到市财政局制定的项目库管理办法,县级的项目库管理办法应在市级的项目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县实际完善、细化。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上级财政部门。

审计建议:虽然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部门,但紫金县财政局也应按上级部门要求尽快出台改革方案,以指导本县预算管理工作的推进;尽快出台项目库管理办法,推动对口市县系统项目库的建设、衔接和入库审核,确保市县承接改革工作规范进行。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2017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下达给紫金县自然资源局“河源市紫金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165万元(粤财农〔2017〕352号),2019年1月17日公布中标通知书、1月18日签订施工合同,但至2019年4月底仍未形成资金支出。2018年12月26日,省财政厅下达给紫金县交通运输局“河源市紫金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8,587万元(粤财综〔2018〕126号),至2019年3月底,资金支出1155万元,支出率为13.45%。以上做法不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第十八条“专项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加快支出进度……”的规定。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依照以往惯例,项目资金到位后才向县人民政府报请建设任务分解;二是项目流程环节多,依次经过报请建设任务分解——制作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前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及实行招投标——进行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向市申请相关工作成果进行评审——对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进行财政评审——向县发改局申请招投标核准——向县交易中心申请招投标等,项目流程花费时间较长;三是完成招投标工作后,恰逢春节,节后又因机构改革及春雨季节暂缓了施工。

紫金县交通运输局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四好农村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安防建设、村道养护、危桥改造等,涉及全县各镇58条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105个安防建设、2座危桥改造及村道养护,项目面广、点散,且涉及向群众征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影响了项目推进工作及资金拨付。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审计建议: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未分别编制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格式不够规范。

根据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反映,县发改局在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时,未对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分类编制,而是统一编入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且目录清单格式仍沿用以前的格式。上述做法不符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购[2019]340号)“一、统一规范收费目录清单……对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发布统一规范如下:(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目录清单。包括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清单样式请参考附件1-附件5”的规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收费部门不多(有16个),统一编制不影响使用者查找。二是原清单格式内容与新清单格式内容基本相同。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建议: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应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目录清单分别编制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统一收费目录清单格式。

(四)违规向企业收取损坏公路设施赔偿7.13万元。

经审查,紫金县地方公路管理站2018年11月2日向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以开挖、管线横穿公路和增加管径补偿收取损坏公路设施赔偿(实为收取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7.13万元。不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一、免征项目和时间(二)……从2016年4月1日起,广州……等6市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免征其省级及市县级收入;从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县也按上述规定实施,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规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紫金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对收费政策变动掌握不及时,且年初时未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取得收费目录清单,导致2016年10月1日起已取消的对涉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至2018年仍有发生。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紫金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审计建议:审计调查组发现问题后,建议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将违规收取费用退回给缴款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及时与缴款单位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对方提供银行账号以便退款,但缴款单位未提供并认为可不退回。因此建议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上缴县财政国库。

三、审计整改情况

县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9年5月底,2019年第一季度反映的3个问题中(未达到整改期限),有2个已经整改完毕,1个正在整改。其中: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环保窗口办事指南对申报材料、办理方式的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个别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不合规等2个问题受到县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已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县自然资源局未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的问题,正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待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后县局将参照市局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制度。

附件:《2019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明细情况表》.xls

紫金县审计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