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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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函农字〔2025〕1970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应用,推动科技赋能县域和镇域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结合前期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征集入库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承诺函、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00~12月4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方向一、方向二的申报项目须是经前期征集推荐的在库项目,由相关地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方向三的申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原则上由成果持有单位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每人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本批次项目。单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三)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项目主要内容已由本单位独立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赵清泉,020-83163281、83163434、83163909。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附件: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县域发展,强化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应用,推进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特设置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

  方向一:科技成果入县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一)实施内容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57个县(市)及5个重点老区苏区市辖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科技需求,积极与省纵向帮扶驻县工作队开展工作对接,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一批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落地,示范带动“百千万工程”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地级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成果持有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应确保在当地落地实施。单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三)支持方式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方向二:科技成果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一)实施内容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肇庆市、惠州市和江门市等15个地市的乡镇(优先支持入选广东“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的专业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镇域特色产业需求,推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等科技成果在乡镇转化应用,促进镇域特色产业做专、做精,发展壮大创新主体、建设完善创新平台,提升广东名镇名品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地级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成果持有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应确保在当地落地实施。单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三)支持方式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7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方向三:人工智能大模型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一)实施内容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我省县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依托自主研发的垂直领域大模型工具,构建“数据—模型—应用”一体化的人工智能平台,提供“AI科技特派员”、创新资源匹配、决策咨询建议等多种功能,为县域产业创新植入“智能中枢”,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百千万工程”在“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阶段取得更多进展。

  (二)申报要求1.项目采取公开征集、竞争择优的方式组织。

  2.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成果持有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3.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扎实的成果转化大模型研发基础,有“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和产业服务经历能力。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三)支持方式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