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河源市松裕兴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和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字体:

       根据河源市松裕兴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和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06月24日至 2025 年07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联系电话:0762-7839485

传       真:0762-7822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松裕兴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和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松裕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蓝塘产业新城禾远科创城一期1-10号厂房和1-11号厂房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蓝塘产业新城禾远科创城一期1-10号厂房和1-11号厂房,主要从事压铸件、模具的加工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3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473平方米,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单层钢结构厂房、1栋5层标准厂房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压铸件3000吨、模具15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纳入蓝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工序及CNC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及CNC加工工序,不外排;压铸、铸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浇注、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过滤棉+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两者较严者;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抛光、喷砂、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25米高空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由“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25米高空排放。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两者较严者;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其它工序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等,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扩散稀释处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两者较严者,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密闭空间内,远离厂界,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堆放区,利用绿化带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利用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避免在生产时间打开门窗,通风机进风口和排风口安装消声器,避免噪声通过风道扩散,厂房内墙使用铺覆吸声材料,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严禁抛掷器件,器件、工具等应轻拿轻放,防止人为噪声,汽车进出厂区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④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必须在夜间进行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是应停止高噪声设备生产,以减少噪声影响,同时还应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项目金属边角料、除尘装置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砂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树脂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铝灰渣、废活性炭、铝灰、水喷淋沉渣、废切削液桶、废火花机油桶、废脱模剂桶、废水性油漆桶、废金属清洗剂桶、污泥、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等,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及时做好围堰拦截消防废液,并在厂内采取导流方式将消防废液、泡沫等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消除隐患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疏散厂内员工,必要时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周围的居民。②车间地面必须作水泥硬底化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散落时材料通过地面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③规范建设危废仓库,做到防渗防漏、防风防雨,设专人管理,做好进出仓等台账。④配置专人管理废气处理系统,定期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检查故障原因。⑤配置专人管理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定期对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及输送管道进行检查维护。厂内废水处理系统输送管道发生破损时,应立即停止相应工序的生产,及时更换破损管道,利用吸附材料对废水进行吸附,消除隐患后将吸附有废水的吸附材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厂内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一个1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避免事故废水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环评文件链接

公示版-河源市松裕兴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和压铸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