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金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资金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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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中共紫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紫金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资金配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紫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5日   

紫金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资金配套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激发镇、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性,全面改善村容村貌,根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实现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农村人居环境实际,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费用收取等四方面内容,采取考评激励方式,对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挂钩,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农村面貌“大变化”、颜值“大提升”,努力打造乡村建设的“紫金样板”。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考评方式。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全县共统筹3200万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配套经费。结合村(社区)数量、人口等基数,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费用收取、上级乡村振兴督查考核、日常督查和厕所革命等四方面内容分别进行评比,并按评比结果分别计拨人居环境配套经费。

  (二)考评内容和资金配套标准。

  1、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费用配套。按12元/年·人标准,全县户籍人口704386人(按市级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补助经费人数),本项规划费用845.2632万元,具体资金配套办法如下:

  (1)考评内容:根据《河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河乡振组办〔2021〕65号)相关规定,市财政按7元/年·人的标准配套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县(区)按不低于 33 元/年·人的标准配套。据此,各行政村应建立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管理费用制度,乡镇结合实际予以配套生活垃圾管理费用工作经费,确保生活垃圾管理费用充足到位。

  结合实际,我县拟按36元/年·人的标准配套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由县、镇、村共同筹集:即村级按户籍人口向农户收取1元/月·人以上,即12元/年·人以上;镇级按户籍人口向村(社区)配套下拨1元/月·人以上,即12元/年·人以上;县财政按12元/年·人的标准配套。村级收取生活垃圾管理费入账凭证和镇级下拨凭证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汇总核实后,根据收取和配套情况进行资金安排。

  (2)资金配套标准:村级足额收取且镇级足额配套的,给予全额配套;村级未足额收取或镇级未足额配套的,不予配套资金。

  2、市级以上乡村振兴督查考核资金配套。本项规划费用640万元,具体资金配套办法如下:

  (1)考评内容:按省、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市级以上乡村振兴明察暗访及市亮灯管理结果进行评分。

  (2)资金配套标准: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无被市级以上督查考核通报批评的乡镇,按全县各村(社区)数平均金额全额配套。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镇当季的资金配套:

  ①被省、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或明查通报批评的;

  ②被市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检查出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或出现信访案件等负面情况的;

  ③在每季度市亮灯考核中被亮红灯的。

  此外,在每季度市亮灯考核中被亮黄灯的镇,扣除当季50%的配套资金。

  3、县乡村振兴日常督查。本项规划费用1337万元,具体资金配套办法如下:

  (1)考评内容: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专项督查考评组,制定考评清单,采取明查和“四不两直”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6个乡镇进行实地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明查和一次暗访,每次随机抽取2个村,围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内容和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要求,对人居环境进行综合考评(见附件),2个行政村的平均得分作为该镇实地考评得分进行排名。县领导下乡督查发现反馈问题列入当季问题清单,在评估时计入问题总数进行扣分。

  (2)资金配套标准:每季度根据评估结果,按照1至16名的排名方式对16个镇分三档计拨配套金额:

  第一档:第1至5名的镇,按每村(社区)1.8万元配套;

  第二档:第6至11名的镇,按每村(社区)1.3万元配套;

  第三档:第12至16名的镇,按每村(社区)0.8万元配套。

  在评估时,对上一季度考评反馈问题及省、市督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如发现对反馈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则该镇当季的排名自动降低一个档次,如已排第三档,则给予扣除该季度50%的配套金额。在日常督查时,如发现一处应拆未拆泥砖房、旱厕、废弃猪牛栏舍、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污水横流、公厕不启用等负面清单的,取消该乡镇该当季度所有村(社区)该项配套资金。

  4、厕所革命资金配套。按每个公厕1万元的标准配备管理经费,全县共377个公厕,本项规划费用377万元,具体计资金配套办法如下:

  (1)考评内容: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引导广大农户户厕规范建设,保持干净整洁,达到规范排污,加大农村户厕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厕所一个,整治一个。加强化公厕管理,由村聘请保洁员对公厕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公厕厕具完整无损,卫生保洁到位无污,排污规范达标,有水、电、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管理日志。

  (2)资金配套标准:该项补助经费分两部分:其中60%(即6000元)作为日常管护基础费用下拨至各镇村,另外40%按考评结果进行资金配套。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单独对每一个公厕进行考评检查。4个季度考评中,公厕管护到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的,足额下拨剩余40%配套资金(12月底一次性下拨);如发现4个季度内有一处以上公厕管理不到位(厕具、保洁、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扣发该公厕剩余40%配套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镇党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施工队长”,村党组织书记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抓紧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如出现镇配套不足或者不收取生活垃圾管理费的镇村,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降等次处理;如出现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成效差等突出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强化社会发动。各镇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考评为契机,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政策,讲好紫金乡村振兴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要突出农民主体,落实村规民约、“门前三包”,推广“积分制”“禾坪说事”等好经验好做法,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

  (三)严格考核纪律。各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参加考评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确保专款专用。各镇村要大力筹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并对下拨配套资金和收取的生活垃圾管理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应全部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严格按照《紫金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使用实施细则》规范使用,不得转移挪用。年度内各类配套资金若有扣发结余,将统筹用于平衡督查奖补和奖励乡村振兴年度综合考评全县排名前5的镇。

  附件:2023年紫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