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及《紫金县县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21--2022年)》紫财办[2021]6号文件精神,紫金县司法局对紫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进行了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紫金县财政划给紫金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指标金额是110万元,实际拨付金额是108万元。
2.项目决策情况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项目,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等。
3.绩效目标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局职能,是为村民服务、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这项事业发展所必需的,绩效目标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由司法局公律股按确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分管领导、财政局绩效股跟踪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参照《紫金县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县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发放,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重大决策法律意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
三、绩效自评结论
项目自评分:100分
自评结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项目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2)目标设置。
组织律师进村活动,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3)保障措施。
县司法局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督促管理,每季度一督导、每半年一检查、年终检查等,要求每个律师按照律师职责和服务内容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保障。
2.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到位。
2020年度县财政已拨付金额司法局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108万元,
(2)资金分配。
按村委和每位律师签订的合同书分配顾问经费,委托第三方邮政储蓄银行代发,按每位律师1万元每年每村的比例分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按村委和律师签订的合同书支付,委托第三方邮政储蓄银行代发放,足额发放到律师手中,支出率为100%。
(2)支出规范性。
严格按照村委和律师签订的合同书支出,邮政银行代发放,足额发放给各位律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支出规范。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上半年、下半年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先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一村(社区)一顾问经费,司法局再发一份法律顾问经费的明细表给财政局和代发邮政储蓄银行,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才拨付给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才足额发放给各位律师账号。
(2)管理情况。
司法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成目标任务量达99%,成本控制较好。
2.效率性。
项目进度能够按期完成。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在全县范围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群众满意度较高。
2.公平性。
司法局每季度督导一次,每半年、年终各检查一遍,局考核小组会根据律师的服务内容进行打分,实事求是,保证公平公正。
五、主要绩效
2020年度全县共270个村(社区),56位律师共接待各类服务对象8730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017件次,其中接访咨询2262人次、举办法治讲座810场次、调解各类纠纷25件次、提供法律援助470宗。
六、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良好,由紫金县政府网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紫金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