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水土保持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具有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法定职责,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也要求各县级行政区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与公告工作。紫金县作为山区县,陡坡地分布较广,陡坡地开垦是引发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的主要原因,还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落实国家、省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部署,从源头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规范陡坡地开发利用行为,我县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县域地形地貌、生态保护实际,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发布本公告。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实施目标: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具体范围和面积,明确禁垦区域管控要求、生态修复标准及违规处罚依据,建立权责清晰的陡坡地开发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行为,提升县域水土保持治理能力。
政策意义: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杜绝陡坡地无序开垦导致的生态破坏,筑牢紫金县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减少水土流失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保护水土资源和饮用水源安全;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明确经济林科学种植要求,引导林业产业绿色发展;压实水土保持属地监管责任,为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管提供明确依据,提升生态治理规范化水平。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
3、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与面积按县域地形地貌、陡坡地分布实际划定,全县禁垦区总面积为2141.13平方公里,覆盖紫城镇、龙窝镇、九和镇等16个镇,具体各镇禁垦面积及范围边界见附件《河源市紫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河源市紫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核心管控要求分为两类。
1、严禁在禁垦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于已经开垦的区域,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
2、允许在禁垦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种植时需科学选择适配陡坡地水土条件的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同步采取营造水土保护带、蓄水保土等水土保持措施;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明确违规开垦处罚标准,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
(四)本公告自2025年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紫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全县各单位、个人均需严格遵守本公告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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