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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 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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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办函〔2021〕2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粮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全省粮油市场经受住了重大考验,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为持续深入推动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经各市自查评分和省考核小组评审,2020年度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如下:江门、广州、韶关、清远、肇庆、茂名、佛山、惠州、湛江、珠海、河源、东莞、梅州、潮州、云浮、汕头、揭阳、汕尾、阳江等19市为“优秀”等级;深圳、中山2市为“良好”等级。其中,对得分排名靠前的江门、广州、韶关、清远、肇庆、茂名、佛山市给予通报表扬。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规定,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此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断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