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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ZC03-24-02地块容积率调整论证报告的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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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ZC03-24-02地块容积率调整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现将该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公示地点

  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长安大道西1号

  联系电话:0762-7996378

  电子邮件:zjgtkjghg@qq.com

  四、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控规的东部,用地范围东至规划市政道路(20米)、西、南至安良大道(42米)、北至规划金龙大道(50米)。

  当前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属面积为68244.58平方米。                            

  五、调整原因

  2023年1月,广东冠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法取得ZC03-24-02号地块68244.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容积率≤3.5。

  广东冠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在该用地上建设集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石材料生产加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于一体的制造业项目,生产需配备平坦开阔的钢结构大厂房,占地面积大且建筑高度受限,难以满足地块容积率下限 2.0 的要求。基于此行业特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及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规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容积率控制指标下限只需大于或等于0.8。因此广东冠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容积率下限按行业标准下调至0.8。

  六、调整内容

  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将ZC03-24-02地块容积率由原规划的2.0≤容积率≤3.5,调整为0.8≤容积率≤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保持不变。

  七、容积率调整的影响分析

  1.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影响分析

  本次容积率的调整后(容积率下调),人口规模基本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容积率的调整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没有影响。

  2.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本次调整未对用地周边主、次干道进行调整。

  3.对市政设施的影响分析

  本次只是对容积率最低限制值做了调整,最大容积率跟原设计条件保持一致,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的需求基本没有增加,原控规的核算指标能满足容积率调整后的需求。因此,本次容积率的调整对市政设施基本无影响。

  八、调整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论证报告根据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划和技术规定,对《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ZC03-24-02地块进行了系统的必要性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提出完整的容积率调整方案,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本次容积率调整后,对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系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城市空间景观无负面影响。不仅加快了紫金县产业升级,同时也促进了紫城工业园东片区发展。

  因此,本次用地容积率调整符合国家政策和城市规划、相关规范要求,是合理的、切实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