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字体:

紫金县东日特钢有限公司:

       我局已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河环紫〔2025〕5号),但因你公司无法送达,至今未能有效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河环紫〔2025〕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河环紫〔2025〕5号)(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pdf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方式:0762-7812969  环境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