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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 紫金县委农办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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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委农工办函〔2018〕2号 

罗显添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将我们紫金的乡村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县的重点工作,我县出台了《紫金县关于54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紫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

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和我县“一个引领、三个加快建设、三个走在前列、一个排头兵”战略定位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突出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人文美,加大改革创新和投入力度,全面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水平,把农村打造成为客家特色鲜明的“山绿水清、田丰林密、路畅房靓、民富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关于科学规划好新农村建议

对新农村建设,我们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和示范村创建规划,按照简便管用、宜居宜业、可操作原则,充分挖掘村庄资源禀赋、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不同条件,打造一批不同主题的特色村庄。针对城郊型、生态型、历史文化名村、纯农业型及小型偏远空心村等不同类别,分类编制覆盖所有自然村的整治和提升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整治提升项目名称、整治提升内容、整治提升主体、资金筹措、整治提升时序,同步开展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创新规划管理机制,加强风貌管控,组织村民参与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现在54个省定贫困村的规划编制已完成并批复,其余面上村的规划编制也正紧锣密鼓编制中。

二、关于筹集利用好新农村建设资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案明确了各镇政府、帮扶单位、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筹资投劳。同时,我们严格项目管理,实行新农村建设申报制度,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或村委会依规向镇、县逐级申报,做到先申报后补助、不申报不补助。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简化乡村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凡涉及新农村建设需要收费的项目,按权限尽量减免。对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点垃圾池等工程量小、技术要求不高的建设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依照法规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民居农房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充分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探索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按照“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新农村建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

三、关于引导新增房屋建设

建设新农村,方案要求提升农房风貌水平,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集中统一规划建设,打造中心村,建设农民新村,结合农村危房(泥砖房)改造、空心村整治、旧建筑翻新,加强村容村貌修复,对新增建设住房实行风貌管控、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和农民依据村庄规划对存量农房进行外立面整治,经过住房风貌整治,建设安全、舒适、各具特色的新农村。

感谢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