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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14 来源: 龙窝镇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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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函〔2018〕30号

许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龙窝圩镇慢行和休闲运动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窝镇政府十分度重视群众健身工程,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争取一批健身器材,于今年5月投入2万多元对圩镇健身街旧健身器材进行更换。并完善过境路配套设施,对道路两旁的路灯进行维修更换。

由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中心镇总体规划仍未修编,中心镇区基础建设落后,休闲运动场所缺乏,体育健身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等满足不了群众需求。为此,我镇已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镇十三五规划,下来将按照计划,逐步完善一批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文体活动广场,对过境公路进行改造,在过境公路设立人行道、铺设街砖和绿化。同时,选址建设红二师、红四师会师遗址纪念园等,创造更加宜居环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镇各项事业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

 

龙窝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