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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紫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  蓝塘镇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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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蓝府函〔2018〕29号


 

杨振国代表:

你提出《关于建设蓝塘圩镇沿江道路和寨下沥河道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于5月底前对沿江道路两边的非法违章商业广告和违章建筑已清理完毕,清理、沟渠、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42处1000吨,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11处900平方米,拆除非法违章商业广告、招牌53宗。寨下沥河道改造工程也于近期动工。

并对省道S120紫惠线(紫金至惠州)与S243紫惠线(紫金至惠东)十字交叉口(圆盘)安装红绿灯,目前该项目已通过财政局采购办进行网上采购,中标价97.31万元,近期将动工建设。

此复

 

 

 

 蓝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 7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