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政策宣传)
为认真做好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提升,结合世行营商环境新评估迎评工作,省厅于2024年6月3日和6月7日,分两期召开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部署会。
会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结合本地实际,交流介绍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省厅登记处就做好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厅近期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4〕1340号)要求,全力做好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信息网上公开,落实便民利企改革举措,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会议还就下一步做好世行营商环境新评估“获取经营场所”指标迎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各地以世行营商环境新评估工作为契机,不断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
省厅登记处、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以及相关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登记科(处)、登记中心有关同志共约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