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向红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绍平、黄庆忠、罗惠珍、黄其添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黄新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曾栋,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县府办、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同志,龙窝镇人大主席、部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了我县“三馆一中心”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赖景锋辞去紫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紫金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紫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投票表决,任命张东华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伟锋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叶振强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晓明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秋红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远平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黄爱城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钟景香为县司法局局长;任命温远标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王德智、邓小菲、甘振龙、古美珍、叶文彬、叶世源、叶丽萍、叶健锋、叶晓华、叶燕娜、庄淑琴、刘宇科、刘凯、刘春秀、许向良、许彩霞、许增传、孙秋莲、杜金海、杜斌、李志辉、李秋香、李镜泉、杨春燕、杨德营、何婷婷、张令、张伟权、张旺财、张练良、张艳平、陈广进、陈远欢、陈建强、陈思斯、陈浩亮、陈逸平、陈锦生、林万强、林石平、罗曼、郑晓婷、练育环、练维维、钟乃锦、钟永辉、钟发、钟志业、钟利容、钟浩翔、钟海军、贺玉婷、贺碧涌、黄乃福、黄珊、黄利红、黄治光、黄俊锋、黄勇文、黄燕萍、龚海根、梁颖珊、曾云珍、曾颖、温林恩、温振雄、谢思念、谢裕明、蓝碧锋、赖建军、廖文花、廖颖斌为紫金县人民陪审员;决定免去刘少基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张汉飞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