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辉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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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委决定:

  高辉强同志兼任县委党校校长;

  邓耀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振光同志的中共凤安镇委宣传委员职务;

  免去谭宇泽同志的中共南岭镇委委员职务;

  免去甘锦章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蔡振新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袁辉强同志的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