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辉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委决定:
高辉强同志兼任县委党校校长;
邓耀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振光同志的中共凤安镇委宣传委员职务;
免去谭宇泽同志的中共南岭镇委委员职务;
免去甘锦章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蔡振新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袁辉强同志的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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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委决定:
高辉强同志兼任县委党校校长;
邓耀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振光同志的中共凤安镇委宣传委员职务;
免去谭宇泽同志的中共南岭镇委委员职务;
免去甘锦章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蔡振新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袁辉强同志的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