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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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紫金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着力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迈上新台阶筑牢了法治根基。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提高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及时在党组会议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传达学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新理念、新论断、新部署。特邀县委党校专家开展专题辅导与解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2025年,共组织召开党组班子学习会议21次,党员民主生活学习会议1次,开展专题培训与研究活动4次。

  (二)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工作安排,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部署要求列为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系统推进法治紫金建设实践。一是突出领导带头学,由局班子成员率先领学,深刻把握核心精神和实践要求,带头贯彻法治理念。二是推动全员系统学,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三是注重结合实践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和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等途径,促进经验交流与能力转化,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实际运用水平。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依据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部署,结合本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评估与修订,确保制度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综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治理效能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筑牢法治工作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各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事事到位。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作为提升法治素养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县卫健局重大项目集体决策规则》,在重大决策前深入开展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科学、程序正当、合法有效。2025年,我局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新建医院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7项,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未出现因决策失误引发矛盾纠纷。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主题宣传与新媒体平台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累计组织各类法治宣传6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86人次,通过“健康紫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健康科普信息220篇。

  (二)多措并举提升治理成效,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进程

  1.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2025年,共组织1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及线上法律知识学习,全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实现持证上岗。二是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一律进行法制审核,切实保障执法行为合法、公正。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竞方(紫金)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及其他涉法事务中充分征询专业法律意见,增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河源粤执法”平台,提升非现场执法应用水平。2025年通过该平台办结案件250宗,其中行政检查242宗,行政处罚8宗。

  2. 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卫生健康行业监管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与“无事不扰”原则,统筹整合检查事项与频次,着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应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事前公开检查依据与程序,事后公示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涉企检查的规范性、透明性与公正性。二是强化公共卫生监督,聚焦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检查1290家次,查处违规行为11起,切实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对全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医疗质量安全及医务人员资质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25年共检查医疗机构955家次,实施行政处罚9家,有效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起。五是全面落实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全年共承担191项,其中本部门任务183项,跨部门联合8项,截至11月20日已全部完成并录入系统公示。六是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截至11月20日,共检查29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9份。全县治理对象均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申报率达100%,已完成治理27家,治理完成率100%,其中检测合格12家、工程治理合格3家、评估合格8家、治理期间关闭4家。七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明确承诺材料清单及法律责任,提升审批效率与便利度。

  3.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健全学法机制,印发《2025年紫金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广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21次,线上学习参与率100%,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世界卫生日”“医师节”“护士节”等重要节点,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健康义诊,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三是创新普法方式,依托“健康紫金”“紫金发布”及河源日报等平台,宣传医务人员先进事迹与依法执业典型案例,潜移默化传递法治理念。

  4.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机制,优化综治维稳、信访及12345热线办理流程,实现从受理、调处到答复全流程系统化办理,确保信访事项处理及时、规范。2025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427宗,其中投诉395宗,信访32宗,按时办结率100%。二是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以提高医疗质量为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完善纠纷内部处理机制,提升医护人员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置能力。积极协调处理医疗纠纷6起,其中协商解决4起,引导司法途径解决2起,有效维护医患双方权益。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复议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职责,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维护行政机关合法权益。2025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宗,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宗。通过复议案件办理,不断总结经验,规范执法行为。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与成因分析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当前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及创新性仍显不足,形式载体有待丰富。部分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尚停留在表面,其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依法执业意识有待系统提升,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的渗透力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面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快速更新与迭代,部分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与业务技能未能做到同步更新、及时跟进,导致在日常执法实践中,对执法程序把握、证据规则运用、特别是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关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填写方面,存在标准不统一、要素不全、表述不准等不规范现象,影响了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需健全强化。受传统决策模式和惯性思维影响,部分干部对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严肃性、必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未能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前的刚性约束。审查范围未能全面覆盖所有重大事项,审查环节有时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对于决策中潜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前瞻性识别与防范能力不足,源头性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加固。

  (四)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挑战。当前,县卫生监督所正处于机构改革的调整期,客观上导致了部分执法骨干流失,执法队伍力量呈现阶段性短缺。与此同时,现有人员在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应对新型法律问题方面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受限于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才政策吸引力,在引进和留住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方面面临现实困难,人才梯队建设出现断层风险。

  (五)跨部门协同监管效能有待优化升级。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标准、执法联动程序等尚未完全理顺,信息壁垒与沟通不畅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在涉及多个监管领域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中,难以形成高效协同、紧密配合的监管合力,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与执法震慑力。

  (六)智慧法治应用与数字化转型尚需加速。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探索相对滞后,执法办案系统、合法性审查信息化平台、普法智慧推送等建设与应用水平不高,未能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提升执法效率、优化审查质量、精准普法方面的支撑作用。

  (七)执法监督与问责追效机制有待完善。内部层级监督、专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对执法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尚存在盲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够明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权威性和问责的震慑效果,不利于形成有效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机制。

  五、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制定差异化普法实施方案,创新宣传载体,依托“健康紫金”“紫金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法治专栏,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和执法工作动态,结合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等活动,推动法治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医疗机构”,全面提升各类群体的法治认知与守法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质量与效能。加强执法人员实务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案件评查”等实训活动,增强执法实战能力;统一执法程序与裁量标准,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执法尺度一致、程序合法。

  四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支撑能力。围绕岗位职责与实际需求,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业务培训,强化内部人员能力提升,持续提高全系统法治素养与专业履职水平。

  五是持续推进涉企检查规范化。健全涉企行政检查统筹机制,强化计划管理与结果整合,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