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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 紫金县统计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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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紫金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县委“137”工作安排,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始终狠抓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统计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确保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紫金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检查,扎实推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法治学习走深走实。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笃行。制定印发《2025年紫金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的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重点,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了4次专题学习,引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推进。二是强化统计法治理论学习。制定实施《紫金县统计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年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职工大会等方式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共13次,持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法律素养,保障统计工作规范精准。三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覆盖力度。向全县16个镇和县发改局、教育局等35个县直单位发送《关于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工作的函》,督促落实统计责任、严守统计法规,维护数据权威性与严肃性。同时,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县直单位年度专题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培训的具体工作。

  (三)加强警示教育,守好统计法治底线。一是扎实开展统计诚信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印发《紫金县统计局关于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系统部署推进教育工作。先后3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学习领会;2次结合统计业务培训会,对各镇统计人员开展专题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全县统计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统计领域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聚焦统计违纪违法突出问题,4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剖析研讨“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典型案例”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带头对照案例查摆剖析、交流研讨,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增强了拒假防假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四)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发放统计法促进学法普法。印制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小册子1500本,精准发放至全县16个镇及67个县直相关单位以及局内各统计专业,实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推动各镇、各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统计调查对象深入学习掌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核心内容,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为营造全社会重视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结合日常工作面对面普法。依托统计业务培训、入库纳统指导、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走访等场景同步开展普法工作,今年以来已通过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普法5场次,面对面向县直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宣讲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00余次,广场集中宣传活动2次,进一步引导相关主体对象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三是结合重点调查工作普法。借助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时间节点,组织各镇、村(社区)在调查前期准备及现场入户阶段,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确保调查对象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助推工作高效开展。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对照《紫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组织统计执法干部完成不少于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围绕年度执法计划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升干部执法业务素质;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1名干部顺利通过并取得执法证,进一步充实全县统计执法力量。二是规范统计执法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广东百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职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遵循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与操作规范,坚决杜绝过度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力度,制定2025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以及检查内容、时间、范围,全年开展执法检查5家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不规范、指标理解偏差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到位,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震慑效应。四是有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落实落细国家统计局和上级统计部门有关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任务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数据审核评估,针对23家存在数据偏差、遗漏的企业(项目)督促其完成纠正,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持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防线。

  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将统计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日常工作,推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统计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年中2次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带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13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统筹部署,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支持统计工作依法独立开展,主动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于会议、培训、工作中,引领干部职工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完善队伍内部监督。注重将法治建设与日常统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定期抽查干部学法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带头开展2025年度学法考试法律知识学习,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和完成2025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参考率、优秀率达100%,推动全员吃透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运用,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虽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但受经费限制,宣传的覆盖力度和创新力度不足,未能充分让宣传深入到一些小微企业和偏远地区,且警示内容宣传形式单一,导致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仍存在“知而不畏”的现象。

  (二)基层统计法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虽然我局已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学习培训工作,但基层统计队伍存在一定流动性,部分人员岗位调整较为频繁,导致部分统计人员对指标口径、规范填报的法律依据掌握不扎实,法治认知水平未能及时跟上统计工作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法治基础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但学用结合仍存在不足,部分统计人员在开展统计等具体业务时,没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遇到的问题,使得法治对统计业务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紫金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法治政府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和推动,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学习,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为推进全县统计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以及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点工作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依托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通过业务培训会、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在统计、法律、财务等方面新知识、新制度、新方法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执法实战能力,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

  (四)进一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机制严肃惩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坚决防范化解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

  (五)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法治为保障,认真落实全县法治建设要求,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