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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1-09 来源: 紫金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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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 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 闻宣传、信息化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指导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 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理 论研究。组织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民政 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县级民政事业资金及县级福利彩 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 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 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 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边界争议的调处 事务,审核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公开出版全县性地名 图,指导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文化建设。协助 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 关工作职责。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 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 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 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 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 省、市、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 导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 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执法股)。推进婚俗和 殡葬改革,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 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县 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康复辅 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民政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 区内殡葬执法等事件。指导监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 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开展执法宣传与教育。拟订全县 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 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 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 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 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规划、 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开展社 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统筹全县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拟 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 人福利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全县高龄老人补(津) 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 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 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 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 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 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