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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金县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0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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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国有林场:

  现将《紫金县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紫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紫金县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遏制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 为,决定开展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运用严格执法、精 细治理、严密防范的手段,以最高标准、最强力度、最实举措、 最严氛围,坚决遏制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森 林资源管理水平,为构建生态文明和美丽紫金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巡护力度,及时发现乱砍滥伐、非法收购林木等违法犯罪线索以及保护 管理环节的隐患漏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行为,严格落实“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质量不合格不放过、整改不到位 不放过”要求,实现涉林案件查处整改高效“清零”,让违法采 伐林木行为显著减少,切实掌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主动权,确保 我县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力争2025年实现“两增长两下降”目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乱砍滥伐案件数量、违法采伐量下降)。

  三、组织机构

  成立紫金县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镇分管林业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以及各镇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为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班,专班由县林业局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自然保护管理股、产业发展和国有林场管理股、防治检疫股、森林火灾预防股、林长制服务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林地办、评估中心以及县属国有林场等负责同志组成。专班办公室设立在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统筹推进专班各项工作,各成员股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分成两个工作组前往现 场开展核查,各镇安排监砍人员参加核查。

  四、任务内容

  (一)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1.对于群众反映、举报的滥伐、盗伐林木违法案件,用好森  林执法“利刃”作用,坚持“有案必立、有案必查、查案必严” 的原则,依法对滥伐、盗伐林木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快速查  处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针对国家森林督查下发的变化图斑,加大执法查处整改力度,挂牌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核实 及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新增违法图斑 的查处整改动态“清零”任务。

  2.充分发挥“林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林业、公安、检察 院、法院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重点围绕以抚育和清拣剩余物为 名实施盗伐林木;以烧材、养殖、种植为名实施乱砍滥伐林木;  工程建设中不按施工设计非法采伐林木;未批先采、边批边采盗、 滥伐林木;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 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对案件一查到底,实现“查  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作用。

  3.加强森林采伐行政许可核查,核查2024年1月至2025年 6月森林采伐行政许可,包括商品林采伐、生物防火林带采伐、  油茶种植采伐、项目审批采伐、生态公益林采伐等(详见附件)。

  (二)强化巡林监管工作

  1.强化采伐前对伐区的调查,重点勘验核实相关责任人准备 采伐林木的地点、范围、林种、面积、方式,核查是否存在未批  先砍等违法行为,严格采伐地块事前核查,进一步规范采伐审批。 各镇监砍人员加大对森林采伐点巡查力度,确保各采伐点不能超  范围采伐。

  2.加强对村委、村小组、护林员巡林管护工作的指导,县林 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审批窗口在核发林木采伐证后,及时将采伐

  信息推送给相应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或村民小组长,以便尽早发 现违法采伐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三)加强以案释法宣传

  1.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督查走访力度,针对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整改对策;围绕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与技能培训,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广泛宣传反面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2.大力推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协助申请小额 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的林农开展伐区调查设计,严格执行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 点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24〕27号)要求,解决基层群众林木 采伐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对于采伐申 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进行采伐、未按时更 新造林或更新造林不达标的,记入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将其作为 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五、工作阶段

  (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 — 8月31日)。县林业局牵头全面梳理核发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申请,各镇监砍人员配合工作组现场核查,全面梳理工作中的短板不足,建立重点监管采伐 清单,并依据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 — 11月30日)。认真围绕自查自纠阶段梳理出的短板不足、重点监管采伐清单,以及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乱砍滥伐现象。 各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木材堆放地等场所开展全面巡查摸排,建立巡查摸排台账, 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 — 12月31日)。县林业局牵头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 一)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紧紧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行动目标,扎实推动各项任务内容落地落实。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联动,针对违法案件,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间节点,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严防以罚代刑、 有案不立等现象发生。

  (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鼓励群众举报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局面。同时,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以反面教材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森林资源监管漏洞、短板,总结工作经验,并及时反馈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要加以推广应用,不断建立完善一批符合实际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严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或包庇违法行为,杜绝“人情执法” “选择性执法”,  确保执法公正严明。二是严格保密案件线索、举报人信息等敏感内容,严禁泄露工作秘密或私自发布未经核实的案件信息,违者  依规严肃追责。三是县工作专班要协同各镇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重点核查工作作风、执法公正性问 题;对行动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等行为,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生态林已审批统计表.xlsx

       2.2024年商品林已审批统计表.xlsx

       3.2024年生物防火林带已审批统计表.xlsx

       4.2024年项目林地林木已审批统计表.xlsx

       5.2025年商品林已审批统计表.xlsx

       6.2025年生态林已审批统计表.xlsx

       7.2025年项目林地林木已审批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