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
陈燮军(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赖智华(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管全局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县反恐怖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王小电(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督促协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管警务督察大队。
曾伟军(党委委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警特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以及龙窝派出所、苏区派出所、南岭派出所、中坝派出所、敬梓派出所。
徐立宇(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打击走私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禁毒大队。
甘盛雄(党委委员、副局长、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股、工会、团委、妇委、文联、警察协会以及黄塘派出所、柏埔派出所、义容派出所。
刘剑锷(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法制大队、县看守所、县拘留所以及九和派出所、蓝塘派出所、凤安派出所、好义派出所、上义派出所。
陈国梁(党委委员、南城派出所所长):负责南城派出所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附城派出所、水墩派出所、瓦溪派出所。
二、领导班子成员协作安排
陈燮军同志与赖智华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王小电同志与甘盛雄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曾伟军同志与徐立宇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刘剑锷同志与陈国梁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领导班子成员协作关系按照《关于党委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紫公党字〔2019〕2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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