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敬梓镇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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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县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紫森防办〔2025〕10号),结合我镇实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了《敬梓镇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敬梓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9月30日         

敬梓镇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县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紫森防办〔2025〕10号)工作要求,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镇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绿美敬梓生态建设,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避免森林火灾影响电力、交通等重要设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重要设施安全,为敬梓在推进绿色崛起迈上新高度上提供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强化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强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切实履行分工责任,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办、农业农村办、道安、供电、电信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实现动态清零。

  突出加强对集中连片生态林等重点区域,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可燃物治理等治理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去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联防联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行动方式和时间

  (一)行动方式。

  以镇为单位制定常态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

  每年度实施,年度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1日起至每年秋分(9月中下旬),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每年秋分(9月中下旬)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秋分、中秋、国庆、重阳和冬至等重点时期平安林区攻坚行动。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牵头,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林电共安攻坚行动。全面排查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逐处确定责任单位、治理措施、治理时限,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消除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与电网企业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供电所、电信支局负责)

       3.组织开展林缘林内工程建设项目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或者其他新建企业,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作为项目开工前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要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防火责任,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隔离带等有关设施和防火警示牌等安全标识。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用火作业监管,防火期内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防火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4.组织开展林区干线公路交通沿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公路两侧边坡、边沟及绿化带是否堆积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及时清理或进行阻燃处理,防止车辆起火或人为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道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组织开展林区林缘木质房屋、养老场所、神坛社庙等周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查看木质房屋与森林是否采取隔离措施,如建设隔离带或涂装防火涂料等,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火烧连营”情况发生;排查林区林缘养老场所是否及时清理周边杂草、垃圾等易燃物,是否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排查林区神坛社庙内香烛、油灯等明火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殿堂、宿舍等建筑的防火结构及消防设施配备,清理周边杂草、枯枝等可燃物,防止因宗教活动用火失控导致森林火灾。(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党建和组织人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突出重点组织推进重要目标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

  重要保护目标:

  (1)林区及周边电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输电通道、500千伏及以上线路、重要用户供电线路、变电站等。(供电所、电信支局、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2)林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气象观测站等重要目标设施。(应急管理办负责)

  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一患一档”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违规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放松、放任自流等问题,治理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不在意等问题。

       2.违规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行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宣传引导、管控不到位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不带头文明祭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3.违规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等行为;治理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治理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野外熏烧蜂鼠蛇等违法行为;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玩火弄火,监管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城隐患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叶国威(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亦鹏(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黄睿亚(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林致康(党政和人大办主任)

  何  图(应急管理办主任)

  赖宇浩(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鑫(公共服务办主任)

  黄锦凤(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曾思磊(道安办负责人)

  潘  区(供电所所长)

  张伟权(电信局支局局长)

  廖颜浪(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有变动的,由相应单位指定负责同志接替。

     (二)强化动态清零。各村、各单位要牢树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持续推动隐患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并请求县林业部门予以支持。

     (三)加强数据校核。在专项行动填报工作中,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填报-复核-校验”三级审核机制,对年度专项行动数据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逻辑严密、佐证充分。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年将在防灭火检查时开展“回头看”,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数据失真、错报漏报的,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要建立深入推进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人民防线。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明确1名专项行动联络员,行动期间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工作做法和经验成效。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为常态化实施,镇专项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位的同志担任,均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