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安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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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安  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摩电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摩  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 具体安排、县委“137”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  管,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  全参与的常态化摩电管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摩电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摩电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摩电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 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着力解决摩电标准不完善和强制性不足、设施不足和违规停 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显性交通违法多发、违法违规生产 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七大重点问题。

  (一)着力解决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问题。针对当前电 动自行车技术标准滞后、缺乏强制力的问题,要加强宣传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消防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并依法 督促责任主体落实相关技术要求。

  (二)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不足,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普遍的问题,要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三)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针对部分车主和商 家为追求速度和性能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加强源头治理。

  (四)着力解决显性交通违法多发问题。针对摩电显性交通 违法多发问题,坚持路面严查严处与教育劝导相结合,对易肇事肇祸违法保持严管态势,对一般轻微违法加强教育劝导。

  (五)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针对部分企业和商 家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要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报废回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加强报废回收体系建设,确保蓄电池得到规范处理。

  (七)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责任追溯困难的问题,要加强溯源追责机制建设,确保责任能够追溯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加大摸底排查力度

  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入户摸底排查工作,一是掌握无牌 摩电及其车主信息,以及是否保留了申请注册登记所需的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是否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等情况。二是掌握现有充电设施(站)的数量和使用情况,针对充电设施(站)是否存在过度用电、是否违规改装、线路是否老化、充电器是否使用不当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由应急管理办、综合应急救援队、供电所、各村(社区) 负责)

  (二)优化充电设施建设

  结合我镇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分布情况、评估论证群众停 放充电客观需求和城乡规划建设进度,区分“公建配套、单位自 用、业主自用”,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 制定完成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计划。同时鼓 励各村(社区)建设公共停放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停放充电需求。(由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综合应急救援队、供电所、各村(社区)负责)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严抓质量管控。一是根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实施常态化质量抽查,依法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拒不实施召回的,依法责令召回。二是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监所负责)

  2.严查销售流通。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 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二是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监所负责)

  3.严抓违规停放。一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依法对违规停放 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媒  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二是发动村(社区) 委员会、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常态化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由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各村(社区)负责)

  4.严惩交通违法。一是严管摩电通行秩序,常态化开展摩电 交通违法整治,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要把好关口,严厉查处  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上牌及  摩电酒醉驾、超员、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入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非机动车监控设备建设,提高严重违法行为识别取证能力,严查摩电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五选一 ”劝导教育活动,实行严重违法与轻微违法差异化管理。(由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各村(社区)负责)

  (四)加强警示宣传教育

  一是大力宣传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和无牌无证、 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加强摩电亡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加大震慑力度,不断强化摩电使用者安全意识,营造“规范摩电,守护安全”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和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道路护栏、LED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三是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电动自行车用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由党政和人大办、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各村(社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现成立凤安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名单如下:

  组    长:  马利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镇长:  古远青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奕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丽君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玩雄  副镇长

  张剑洪  副镇长

  成   员:   钟叔明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杏冲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陈锦锋  党政和镇人大办主任

  李梓静  经济发展办主任

  廖愉青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主任

  赖国庆  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

  张运明  派出所所长

  崔志坚  市场监督所所长

  梁德恒  供电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党组织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李杏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此工作专班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整治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压实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做到任务清  晰、责任明确,推动各项任务有序开展。二是把握整治节奏力度,严防风险叠加共振,积极主动研究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方案落地落实。

  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