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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牢记心中——紫金公安民警走进河源电台录制“平安之声”节目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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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4月1日下午,紫金县公安局组织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走进河源市广播电视台录制“平安之声”节目,向广大听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节目中,民警温美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听众们讲解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以及野外用火安全隐患,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通过剖析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客观直接地为大家普及了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听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牢记野外用火安全知识;同时,提醒广大听众,春季气温升高,尤其是清明前后,扫墓祭祖、踏青春游等活动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倡导大家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在山林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将森林火灾防范在早、防范在小、防范于未“燃”。

    节目最后,民警向广大听众们呼吁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多关注了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守护好、建设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绿美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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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