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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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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及依据

  (一)规范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新举措的需要。《紫金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紫府〔2013〕7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出台以来,在推进全县粮食储备法制化建设进程、深化粮食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县级储备粮油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开展了一些新探索,如开展了县级储备粮油自主轮换等,原《办法》已难以适用。

  (二)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相应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这些新要求、新措施需要在《办法》中体现出来,成为推动县级储备粮油安全管理的新规范。

  二、起草过程

  《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河源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分别已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12月出台,分别于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起开始执行。县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均建议尽快制订《办法》。县发展改革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参照《河源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结合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实际,形成《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目前《办法》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县级储备粮油收储和轮换管理制度。针对代储及自主轮换方式,完善县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要求。

  二是根据国家、省政府以及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有关要求调整县级储备粮轮换架空期。完善紫金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承储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方式。

  三是细化县级储备粮油储存保管要求。明确县级储备粮油实行专仓储存的具体要求。对承储企业采用绿色储粮技术提高储存质量提出要求。明确承储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四是强化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监管措施。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县级储备粮油收购、轮换、储存、销售、动用、运输等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五是明确县级储备粮油动用管理。对县级储备粮油应急动用后的补库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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