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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金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6-0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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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及《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导则》(TD/T1093-2024)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金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5月27日至6月5日在紫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说明。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