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 县国资管理中心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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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下午,在县财政局9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会议,部署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县财政局副局长黄岳基、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郑祝波、各行局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及国资管理中心相关股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郑祝波主持,会议传达了中共紫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紫改组发[2018]1号)和《紫金县2018年重点推进改革任务》(紫改组发[2018]2号)文件精神及县委领导交办事项督办通知要求。

会议指出,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中关于“加快县属国企改革步伐,有效推动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巡、省巡反馈意见中的一项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登记,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的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重要体现,只有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才能说得清,才能管得住国有资产,为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企业负责人、财会管理人员要认真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要求,本次国有企业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主管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本企业、本系统的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会议还强调了纪律保障,一是各企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填报资产清查各类报表,真实反映情况。单位要对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任,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二是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