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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违规领取高龄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来源: 紫金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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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前期通过数据比对与核查,发现部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或重复领取等违规情形。为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人员及违规情况

  经与公安、卫健、殡葬等部门数据比对,以下人员(详见附件名单)在不符合高龄津贴领取条件后仍然领取,涉及违规资金需予以追缴。

  二、追缴要求

  请上述违规领取人员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继承人或相关亲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属乡镇(街道)民政办或我局联系,核对违规领取金额,并协助将违规资金全额退回至指定财政专户。

  三、退款方式

  将违规享受的高龄老人津贴退回县财政指定账户(收款户名:紫金县财政局,行号:011598018002,账号:191700000003271009,开户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河源市中心支库)退款时请注明:XX镇XXX(违规领取人姓名)退回高龄老人补(津)贴。

  四、异议与申辩

  如对本公告载明的追缴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紫金县民政局提出陈述、申辩及核实申请。逾期未提出且未退回的,视为认可违规事实。

  五、法律后果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回且经催告无效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责令退回违规领取高龄津贴决定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高龄津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紫金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762-7810286

  联系地址:紫金县永安大道北六街1号

  特此公告。

  附件:紫金县违规领取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明细表.xls

  紫金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