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建议提案 > 县政协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 紫金县国土资源局 阅读人次: -
【字体:

紫国土资函[2018]64号

 

邬海涛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临江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办证难问题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关心和关注,同时恳请一如既往支持我县农村事业的发展,我局会尽心尽责保障好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合法权益。我们对解决临江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办证难问题的意见是:

一、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江镇、古竹镇土地矿产房产所有权审批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办理的通知》(河府[2017]34号)的要求,现临江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证应向江东新区提出申请。

二、你提出宅基地办证的资格、流程、材料等建议,紫金县政府2017年10月31日已出台《关于印发紫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紫府[2017]76号),《通知》明确了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证一系列的事项,包括农村宅基地的选址、申请资格及宅基地审批程序、申报的材料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可按《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紫金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