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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 来源: 紫金县财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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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6〕9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工作,保证编报质量
       财政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门户单独板块进入,主管预算单位应对本级、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按上报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季报、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各预算单位按上报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季报、年报数据的报送工作。各预算单位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信息表》(附件2)。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报表编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本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认真学习财政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登录页“常见问题解答和首页公告通知”的“培训课件”,准确理解和掌握报表编报要求,并严格执行财政部《地方202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编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按时报送2026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

  二、准确统计项目,确保信息完整

  (一)资金范围
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资金等)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视同财政性资金。

  (二)对象范围

  (1)统计对象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100万)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只统计2026年起备案后签订合同的数据,以前年度数据不要报送。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使用政府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等,均应纳入信息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

  (2)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脱密处理后,年底通过“其他合同录入”模块录入采购品目、采购金额和采购方式等简要信息。

  (3)对于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当年将合同总金额列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4)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一签3年的服务项目,每年均需按当年预算安排及其对应的合同金额列入统计范围。

  三、掌握录入方式,确保信息一致
(一)具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预算单位有接收账号(已开通,用户名带“字符)和基础账号(已开通),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仅有基础账号(已开通)。

  (1)接收账号:该账号负责汇总、接收本级基础账号和下属单位数据并上报县财政局,不能填报数据。接收账号汇总、接收、上报操作流程如下: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登录接收账号(用户名带“符)信息统计信息统计—按季度接收本单位基础账号和下属单位报表,接收前先审核报表是否有误(包括数字单位、采购机构类型、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环保节能比例等,重点审核内容详见本文第四点),所有数据无误并统计完成全部单位或部门后,汇总查看(生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再次审核报表确认数据是否有误)上报数据。

  (2)基础账号:该账号负责填报本单位数据。基础账号填报操作流程如下: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以下称云平台)推送合同(附件3)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登录基础账号—信息统计信息统计生成统计报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查看数据无误后上报数据。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与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实现程序接口推送功能,各编报单位应确保云平台、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的基础账号单位信息的一致性。有关合同录入方式具体如下:
(1)在云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由编报单位确认需提交的合同信息,通过程序接口推送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2)纳入信息统计范围,但未在云平台实施采购的合同,包括实施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因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等合同,需先在云平台进行录入后,再通过程序接口推送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3)属于其他合同编报范围的,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模块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如需修改云平台推送到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的数据,需在云平台撤回此前数据,修改后再重新提交推送,请勿直接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

  四、仔细审核数据,确保录入无误
(一)针对河源市没有部门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情况。录入“组织形式”时,应根据《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河财采购〔2020〕19号)的规定,按照录入项目实际情况,准确选择“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在录入“采购机构类型”时,请按照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执行情况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自行采购”中选择。

  (二)在录入产品属性时,应当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合同内容并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5),准确选择产品属性,防止选填“普通产品”选项,确保最大限度提高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金额比重。

  (三)对于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框架协议进行交易的。在录入“采购方式”时,选择“框架协议采购”;在录入“采购机构类型”时,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在录入“组织形式”时,选择“集中采购”;针对政采目录中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在录入“采购方式”时,选择“竞争性谈判”;在录入“采购机构类型”时,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在录入“组织形式”时,选择“集中采购”;
(四)各编报单位在报表提交前,应当进行审核,杜绝出现人为录入错误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重点审核表1“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生成的“采购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是否存在畸高畸低的情形,合同录入是否存在元与万元”单位选择错误的问题;采购计划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项目录入或重复录入等的问题。二是重点审核表2“政府采购主体、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统计表”是否准确“按组织形式划分填列以及准确对应选择“按采购机构划分”。(注:按组织形式划分”中,不得选填“部门集中采购”;按“采购机构划分”中,不得选填“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如选择“集中采购”,则对应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如选择“分散采购”,一般对应选择“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三是重点审核表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国别情况统计表”、表11“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节能、节水”和表12“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环保”等,是否准确填列进口产品国别(进口产品是指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外资企业不等于进口产品)、节能、节水、环保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的相关信息。(注:除医院外,其他单位一般无进口产品;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比例等于或接近100%
五、把握报送时间,准确及时报送。各预算单位应于2027年1月5日前,合并涉密与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数据,生成本部门、本地区年报数据报送县财政局。其中:
(一)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季录入、按季报送,并于年度结束后汇总4个季度数据报送年报。一是各编报单位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向主管预算单位或县财政局提交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季报电子数据,并应于年度结束后3日内汇总本单位4个季报电子数据生成年报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县财政局。二是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接收下级单位季报电子数据汇总生成本部门季报电子数据报送县财政局,并应于年度结束后5日内接收下级单位年报电子数据汇总生成本部门年报电子数据报送县财政局。

  ((二)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年录入并报送。一是各编报单位在2026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模块录入,并生成本单位年度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年报,于年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县财政局。二是主管预算单位应于年度结束后5日内,通过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模块接收下级单位年报电子数据汇总生成本部门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年报电子数据报送县财政局。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登录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系统管理、委托单位管理、本单位详细信息)及时修改密码并维护单位基础信息,仔细核对基础账号的组织机构名称和组织机构编码”,确保与云平台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修改为准确的信息,若填写错误会影响数据上报。具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预算单位的接收账号组织机构编码”带“字符无需修改。

  (一)为帮助编报单位熟练掌握从云平台向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推送合同数据的有关操作流程,各编报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培训通知模块,选取对应的课程与适合的培训时间进行学习。

  (二)在编报过程中如遇业务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反映,联系人:李兆宇;联系电话:0762-7818393;如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操作问题,请与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400-81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