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 > 知识库

请问义务教育阶段因病可以休学吗?

发布时间:2019-06-24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字体:

答: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复学时可根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