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图片解读《紫金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试行)》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印发《紫金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通知》(发改体改〔2024〕15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体改〔2024〕1109号)工作部署,为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制定本工作协调机制。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变化,相应予以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准入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废除违规负面清单。对禁止准入事项不得审批、核准等,对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决定,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按程序取消不符合要求的事项。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
各部门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并根据新版清单动态梳理调整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各部门应根据清单动态修订情况,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并做好衔接。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深化“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和好差评联动反馈等3个100%。对守信市场主体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对市场主体未按期履行承诺的及时撤销原行政许可,并将其失信行为共享至市公共信用平台,记入信用档案。
(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电话: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站:紫金县人民政府网→“互动”板块→“我要写信”
信件邮寄: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秋江东路38号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股(信封请注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邮编:517400
(六)违规案例归集、处置、通报和反馈机制
定期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
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市场准入典型案例,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通报。并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类政务热线等方式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映和投诉渠道。
对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后3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并将依法处理的结果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在市场准入举报投诉案件中,相关部门及时追溯各办理环节及责任人,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确立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按时整改销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移交的举报投诉线索,相关部门在办理结束后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举报投诉人;来自各部门举报投诉热线案件由本部门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七)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筹协调,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
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加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查清理。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八)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按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九)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
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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